前一秒 “我没喝酒”,后一秒 “我喝了”,一转脸,这名司机就换了副面孔。早知道会这样,何必酒后驾车?12 月 3 日 14 时 40 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在中心路公园桥路口开展酒醉驾午查行动时,一辆二轮普通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从原本行驶的最右侧机动车道向最左侧机动车道变道。发觉异常的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驾驶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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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驾驶员曲某坚称自己并未饮酒,并企图隔着头盔进行吹气检测。为保证吹气数值准确,民警要求其摘下头盔接受检查。
曲某刚摘下头盔、即将进行吹测时,竟突然改口:“我承认喝酒了……” 经检测,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查询核实,曲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也已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曲某因实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被 “数违并罚”,最终被处以罚款 1700 元、收缴其驾驶的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的处罚。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贾亮 通讯员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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