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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审判》杂志社举办的“兰陵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评选结果揭晓,宝鸡中院刑一庭沈小波、王杰撰写的《轻伤害犯罪调解的异化与归正:“马锡五审判方式”启示》获三等奖并受邀参加研讨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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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为获奖作者沈小波 左三为获奖作者王杰
获奖文章从当前轻伤害犯罪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启示意义,提出了轻伤害犯罪的调解工作应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和证据裁判原则,避免调解范围的过度扩张。通过将轻伤害犯罪划分为宜判型、宜调型和中间型,进而实现类型化处置轻伤害案件。此外,在宜调型和中间型案件的具体处置上,应探索构建滤罪分流机制。对宜调型轻伤害案件,被害人对轻伤害结果的追认同意,作为一种程序出罪事由具备滤罪的正当基础;对不适宜调解又无法径直裁判的中间型案件,以其是否具有刑事处罚性和伦理容忍性为标准,采用刑行民反向衔接做好分流处置,充分发挥不同法律规范的治理功能。
下一步,宝鸡中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等红色法治文化内涵,强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推进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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