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四年级女学生的男子被判处25年监禁

缅媒报道,据与法院接近的人士消息,勃固县法院12月3日上午,判处一名来自勃固镇茵德裹分镇的男子25年监禁并服劳役,该男子强奸了一名11岁的四年级女学生

一位接近法院的人士向媒体透露,来自茵德裹分镇哥倔贡村的奈奈(又名奈林韦),因强奸同村一名11岁的四年级女学生,被依据两项法律条款判处长期监禁。

“案件发生在今年九月,由于同村人未能尽到照顾之责,反而做出非人行径,故依据两项条款判处。根据刑法第376条第(3)款判处20年监禁,根据第377条判处5年监禁,两项条款均附加了劳役。”

据悉,该案发生于今年9月16日勃固镇区茵德裹分镇哥倔贡村。据当地居民称,被告奈奈(又名奈林韦)对一名11岁的四年级女学生实施了三次强奸,后被村民抓获并送往警察局。

此外,东吁县法院于11月20日也对一名强奸自己12岁女儿的父亲判处了60年监禁并服劳役。

据接近法院的人士消息,自2021年军方接管政权至2025年间,勃固省共发生36起儿童强奸案和42起强奸案,总计78起案件中,已有5人被判处死刑,7人被判处终身监禁,其余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