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宪”护成长到梅检“正”来 —
一场关于守护
与养正的法治对话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赋予每位未成年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也为他们的成长指明了“养正”之路——养心性之正、行为之正、志向之正。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一场以“侨文物守护和精神传承”为主题的座谈会在闽清县检察院召开。
从“对话”到“共识”
让文物开口,为精神赋能
闽清是著名侨乡,黄乃裳等华侨先辈的华侨精神蕴含了爱国爱乡、开拓进取、克勤克俭、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等宝贵品质,与宪法所倡导的爱国主义、社会责任、艰苦奋斗等价值导向高度契合。这些品质不仅是涵养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宝贵资源,也为本土化“养正教育”提供了生动载体,引导未成年人在文化认同中树立法治信仰。
座谈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教育局、文旅局、侨联、文史研究机构、相关中小学校的代表,与福建法治报社等媒体共同参与,聚焦如何活化黄乃裳故居等文物资源,共同探讨如何让静态的文物“开口说话”,将华侨精神融入德育与法治教育,成为滋养未成年人心灵、塑造健全人格的生动教材,合力开拓闽清本土“德法共育”的未成年人教育新路径。
“在宪法日举办这样一场活动,具有特别的意义。”与会代表形成共识,“华侨精神中蕴含的守正、拼搏、互助等品质,正是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法治意识的重要滋养。这为我们探索未成年人教育指明了方向:必须坚持文化传承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我们要善用黄乃裳精神这样的本土德育资源,同时将宪法权威和法治信仰深植于教育体系之中,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以文化人、以法塑人的成长环境,培养出真正具备家国情怀、法治素养和责任担当的下一代。”
从“会场”到“课堂”
让教育鲜活,为成长奠基
目前,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在黄乃裳故居所在地坂东镇湖东中心小学启动“养正教育”试点项目。该校围绕“正心、正行、正学”理念,将华侨精神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托“检察官教老师、检察官教家长、检察官教学生”模式,通过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生动讲解侨文物背后的历史故事和华侨精神,引导学生在文化浸润中理解法治精神,在行为养成中践行宪法原则。
此次座谈与试点探索,旨在构建一种“以文化人、以法塑人、德法共育”的未成年人教育新模式,让文物“活”起来、精神“传”下去、法治“植”于心。
下一步,闽清县检察院将以“宪法日”为契机,持续推动“德法共育”项目走深走实,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在文化土壤中健康成长。
供稿 | 林瑶瑶
编辑| 吴 敏
校对| 吴璐瑶
核稿 | 林 玉
审核| 邱晋之
闽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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