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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尽快让执行案款发放到胜诉当事人手中,日前,永安法院打响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以“底数清、分类准、发放快、群众安”为核心目标,全方位破解执行案款管理的堵点难点,确保案款规范、高效发放。
针对不同类型的执行案款,永安法院采取“分类处置,应发尽发”的攻坚策略:对手续齐全、无争议的案款,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即审即发”;对经通知未领取的案款,协调有关部门查找当事人收款信息;对案款分配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成各方达成一致后发放案款;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核算、上门发放等服务,让司法关怀精准直达。
近日,永安电视台《永安新闻》栏目对该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作专题报道。
自10月底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以来,永安法院共计发放案款1663笔,金额达4189万余元。今年来,永安法院共计发放案款3.19亿余元,涉及执行案件3151件。
普法小贴士
执行案款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扣划、当事人自行缴纳及涉案财物拍卖变卖款等由法院代为保管和结算的往来性资金。
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执行部门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发出支付通知;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手续。
同时,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冻结的,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执行款的,经报请审批后,可以延缓发放。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编辑|谢程平
初审|郭欣娴
复审|黄瑞芳
终审|刘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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