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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交警查获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

三轮车以其快速、便捷的优势

受到很多人的青睐

尤其是在农村

但是,“便捷”不等于“安全”

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

俨然成为了各项违法的“集合体”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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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安峪中队在G241线831公里200米处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后车厢在没有任何防护装置的情况下违法载人,随即民警示意其缓慢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三轮电动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身上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车驾驶人王某某支支吾吾,无法出示。民警对其身份信息和其所驾驶三轮电动车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确认该车驾驶人王某某未取得过任何驾驶资质,所驾驶三轮车也未进行过注册登记。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共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50元的严厉处罚。

绛县公安交警提示

三轮车不是“万能车”!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同时,也请广大农村地区驾驶人切记做到,严禁酒醉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绛县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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