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大理市海东墨弦书院实验小学特邀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讲座。
本次讲座主题为“法律护航·健康成长——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特别邀请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助理王玮作为主讲。
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王玮精心准备了讲座内容。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知识与孩子们的生活实际结合,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案例,讲解法律与孩子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大家知道吗?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来了。当你发出第一声啼哭时,宪法就已经规定了你是一个中国公民,你拥有了自己的姓名权和国籍权。从那一刻起,你就受到了国家的保护。”
王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宪法并非高高在上的抽象条文,而是实实在在地守护着每一个人,保障着大家的权利、规范着社会秩序。
整场讲座从孩子们最熟悉的校园生活入手,分别从“物权与尊重、向欺凌说‘不’、谣言止于智者、头顶上的安全、爱护公物”五个方面逐步展开讲解。
讲座现场,主讲人还设置了互动环节,通过情景模拟+问答的形式,让学生们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回答问题,现场掌声不断,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董颖橙
二年级学生
今天的活动,我聆听了生动的法治课堂,学到了丰富的法治知识,我觉得宪法如同温暖的阳光,照亮我们成长的每一步,让我们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张品萱
四年级学生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明白了法律就像一位守护者,守护着我们上学、成长……遇到欺凌不用害怕,及时地告诉家长、老师,法律会保护我们每一个人。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讲座,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必修课”,不仅让大家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段润
大理市海东墨弦书院实验小学 副校长
我们学校坚持将法治教育融入孩子们成长的每一个瞬间,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纪律、尊重他人、守护正义。未来,我们将继续携手检察机关、家庭与社会各界的力量,让法治精神在校园扎根生长。
除了开展主题讲座,学校还充分利用教学楼走廊空间,打造多个图文并茂的“法治长廊”,将法治精神融入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助力每一位学子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记者:向红玉 钱娜
编辑:杨润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苍山保护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倾倒生活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七)擅自取水或者违反取水许可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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