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回购期限自11月21日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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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方创业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股价常年破净!贵公司今年十月底抛出回购公告,而时至今天仍迟迟未见回购迹象!请问贵公司是认为目前股价偏高不宜回购吗?请问贵公司是想借回购忽悠广大股民吗?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东方创业回应称:“您好,公司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11月21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东方创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45号)。感谢您的关注!”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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