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最近频频为吸毒记录纳入封存新规辩护,劳东燕教授称“缉毒警察打击的主要是毒品犯罪,而不是一般吸毒行为,说到底,吸毒是一种自我伤害行为”。

不知道大家看到劳东燕教授对吸毒行为的这个定性有什么看法,反正我是不认同的,至少可能劳东燕教授确实离“法治进步”很近,离我们比较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次吸毒记录纳入封存的新规争议,起源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法部分条款,把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纳入封存,在修订法规的过程中,没有人去细究具体是哪些违法行为。

结果等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法即将在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吸毒”记录也在其中,这个时候像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反而跳出来指责网友们不懂法,说吸毒不是刑事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法,既然新修订的法规将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记录纳入封存,那就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那些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违法行为记录给当事人造成了长期的身心和精神伤害。

这种论述是打着“人权”道德旗帜所主张的轻罪化论述,和西方社会“白左”的那一套做法类似,当然还有一个法治进步的“外衣”。正如赵宏自己的观点,第一步是封存违法记录,第二步是消除违法记录。

赵宏教授为那些违反治安管理法的普通违反行为者发声,大家也没有意见,但赵宏教授担心有违法记录的人太多,会导致考公考编的人都不够,这样离谱的言论出自一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之口,难以想象她的逻辑思维离谱到什么程度。

复旦大学沈逸有一个观点,他认为那些想要推动“吸毒”记录纳入封存的人,最终真正的目标是要推动毒品去罪化。

虽然沈逸教授这种观点有点耸人听闻,但我觉得他的推测是非常符合逻辑的,实际上就是借助封存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记录机会,用了一招瞒天过海之计,把毒品犯罪根源的吸毒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了。

今天看到某网络平台处理了一批讨论“封存吸毒记录”话题的账号,我想这个话题可能也不好再讨论了,还是那一句话,既然法学专家们说封存记录是上面的意思,那他们就去做吧,大家今后每个人自求多福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