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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也就是11月27日抖音上南通文旅官方号一句评论“哪位少爷吸了”引爆全网关注,南通文旅粉丝从几十万暴增至几百万,一时间网民议论纷纷。
这句话的起因是我国即将于明年元旦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的规定,原文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我们都知道,打架、赌博、吸毒等都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也就是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述行为今后都要予以封存,那么违法者的过错就不为人所知了,据此网民质疑法律是不是在保护违法的人?
特别是吸毒的瘾君子,连他们的黑历史居然也要封存,是不是考公考研就可以畅通无阻了,从此以后可以肆无忌惮,这不就是纵容吸毒吗?那些因为禁毒牺牲的公安战士不就白牺牲了?少爷们可以无法无天啦?南通文旅一问触动到了大众。
我认为大家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违法记录被封存不光是加大公众对违法人员、违法情况知悉的难度,客观上也降低了违法人员的违法成本,法律确实是在保护包括吸毒者在内的违法人员。
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在2025年6月27日就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不知道突然在这点突然被炒出来?那些专家学者才开始出面解释,官媒也不得已纷纷出马。
那么法律为什么要封存违法人员的违法信息,它在保护什么?
初衷在于平衡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2023年(24年未公布),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共3163.88万件,平均每年790.97万件,即790.97万人次受处罚。考虑到重复被处罚的“累犯”,每年也至少有数百万人因违法留下记录信息,如果因为之前的违法行为不断地在求学、就业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不利于违法人员改过自新,就连情节更严重的犯罪分子还有重新做人的权利,更遑论违法人员呢?
基于此,本次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增加“封存”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违法人员的黑历史会完全封存、不为人知,也不意味着网民担心的纵容“少爷们”作奸犯科。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还有后半句:“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说明封存不是删除,封存后只是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公安机关依然保留着记录并且可以被有权机关及有关单位查询到,记录封存并不是“风险隐身”。
根据136条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为办案需要可以查询,另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也可查询,例如考公、应聘未成年人相关工作(教师、保安等)等方面相关单位依然可以查询求职者的信息,尽量达到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
这也是专家学者给我们解释修订的原因,这个初衷看上去似乎没有问题。问题就出在把吸毒和打架、赌博等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相提并论了,因为它们的危害程度完全不同。禁毒工作中众多民警付出了生命代价,公众觉得吸毒不只是普通违法行为。若封存其记录,在公众看来就是削弱对吸毒行为的惩戒力度,是对英烈牺牲的辜负。
公众还担心担忧特权群体借记录封存“洗白”自己的涉毒经历,出现“法外开恩”的情况。而且以往明星涉毒通报是很有效的禁毒宣传,若这类记录被封存,涉毒者可能悄悄回归公众视野从事商业活动,不仅让公众难以抵制,还会削弱禁毒的警示效应,淡化大家对毒品危害的认知 。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专家学者只拿800万受治安处罚的人来说事,说应该给这一群体一回归社会的机会,但是没有说这里面吸毒人员占比多少。我查了一下,2024年被查吸毒人员才19.3万人次,2025年1-9年才5.9万人次,为何要拿800万那么大基数说事呢?
我认为对一些社会危害较大的行为应该特别处理,甚至从重处罚。在酒驾入刑之前,酒驾屡禁不止,每年因为酒驾车祸死亡人数超3000人。酒驾入刑后,这一数字减少了70%。吸毒能不能参考一下酒驾论罪呢?不知道专家学者有没有论证一下。
最后我想说,引发公众关注是好事,真理越辩越明,违法者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守法者的权益更要受法律保护,两者如何平衡取舍,是动态变化的一个过程,可能也没有最终完美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