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将于2026年1月1日实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发广泛关注。其中,“涉未”条款尤为突出,其明确禁止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
一、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规定:“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
关键点提醒:
1.“组织”是指以纠集、控制、雇佣、招募等手段让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胁迫”是指以实施暴力或其他不利后果相威胁,迫使未成年人不得不从事有偿陪侍。
2.场所应具有经营获利的性质,范围相对特定,包括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
3.有偿陪侍主要表现为陪酒与陪唱,其他以取悦客人为目的的陪伴性收费服务也在打击范围内,且通常带有软色情特征。
4.法律设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包括拘留和罚款双重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幅度有所不同,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二、立法背景与重要意义
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在不适宜其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易滋生卖淫、猥亵、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与发展权,破坏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序良俗。
2、
填补法律空白,增强打击力度
直接针对组织、胁迫行为立法,将招募、培训管理、接送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衔接,切实增强了法律的执行性与威慑力。
3、履行国际公约义务
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性剥削和性侵害。此次修法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体现。
三、如何预防、识别和应对
1、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
- 加强沟通教育:帮助孩子抵制不良诱惑,了解有偿陪侍的危害性。
- 关注异常迹象:如孩子突然拥有不明来源的金钱或高档物品、作息时间异常、情绪波动大、身体出现不明伤痕等,应及时沟通与教育。
- 谨慎选择课外活动:警惕声称提供“高薪兼职”、“演艺机会”的机构,核实其资质。
2、学校和社会的责任
- 强化法治教育: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课程,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建立预警机制:关注学生异常情况,建立与家庭、社区、公安机关的联动保护机制。
- 净化校园环境:加强监管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防止不法分子诱骗学生有偿陪侍。
3、识别与举报途径
- 识别可疑场所: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 识别可疑行为:成年人带领多名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且后者衣着成熟暴露等。
- 举报违法渠道: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或通过公安机关官网或政务平台进行举报,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人员特征等信息。
4、法律责任意识
- 经营者需自律:经营者应核实从业人员年龄,杜绝雇用未成年人提供陪侍服务。
- 公众需守法:任何组织、介绍、参与胁迫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格惩戒,切勿以身试法。
四、结语
新法关于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的规定,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它传递了明确信号:未成年人不是牟利工具,其健康成长权利不容侵犯。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纯真笑容。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作者:周纯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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