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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昨天我写了一篇,这篇文章我花了不少精力,还和几个群的群友做了充分的讨论,可惜阅读量却惨不忍睹。

无奈,现在互联网需要的是情绪,而不是分析。

不过,我还是坚信理性的思考和讨论,对很多社会问题的推进和解决还是比单纯地输出情绪更有意义。

昨天和群友的讨论中,有一个焦点问题,那就是新国标要求合规电动车严格控制25km/h的最高车速,这个车速到底快不快,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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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它在非机动车道上和人行道上骑,如果超过25km/h,对于行人和对其他自行车太危险了,好几次他都差点被这些人撞死了。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对速度极致追求的人,开车都是飞一样的,但这个25km真心是不慢的。就因为在非机动道上,肯定要慢,因为控制不住,如果快的话,太危险。

我在北京,我也基本是开车,但以我对道路情况的观察,老百姓骑电动车横冲直撞的还是少数,大多数是送外卖送快递的在闯红灯,飞车,逆行。

据广州的朋友说,满街都是横冲直撞的,这我也理解,毕竟那是当年飞车党横行的地方。

骑手之外的群众横冲直撞的肯定也有,但相对少,可能多数发生在早高峰赶着去上班的时候吧。

群友认为,电动车25公里时速足够了。电动车存在的价值不是在速度上,而是在省力上。如果电动车追求速度,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一点我认为不全面。省力肯定是好的,问题是咱们都骑上电动车了,缺的是那点力气么?

现实是许多人纷纷表示25km/h不够用,毕竟哪怕是无变速功能的普通自行车/共享单车,普通人匀速都能达到约 12-20公里/小时。‌

25公里时速太低,和自行车拉不开差距。选择电动车,除了省力以外,快也是核心因素,低价载人快速通行是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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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说拿自行车打比方的是傻逼,让他全程25km/h试试。

这就属于较劲了,人家那就是个情绪表达而已。

我偶尔也骑几次电动车,有时候前方没车也没人,然后速度干着急上不来。这确实影响效率。

说速度不重要的,大概率家里有车兜里有米,不用靠这个通勤神器打卡上班,更不用赶着放学接娃。

晚一分钟扣当天工资,下班赶去接娃迟到心焦,这些百姓的需求痛点不能被无视。

安全重要,效率也重要,不能矫枉过正,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速度低了肯定能减少一定事故损害,但是牺牲了通行效率,不一定符合社会成本原则。

更何况很多人不是因为速度低而选择电动车,而是因为收入低。而正因为收入低,所以才更需要争分夺秒。

又有位朋友反驳我说,骑电动车的根本就不是收入低,是违规成本低,很多骑电动车的家里都有汽车。他觉得25对于路人来说都不够安全,自行车才15-20,应该限速20以下。

我打算和他打个赌,到街头随机找100个人,问问人家是不是家里有车还要骑电动车,我让他问我记录,因为我怕被打成猪头。

其实我这几位群友都是社会精英,他们的年收入早就不止百万了。所以我直接说你们是肉食者鄙,自己开汽车还觉得人家电动车快。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开车走路的肯定讨厌电动车,但要是送孩子送外卖的,肯定需要电动车。

把车速限制在25以下,以后没班上了,想送个快递跑个外卖是不是都没机会了?

所以最大的问题是制定标准的人不骑电动车,建议公务用车用这种新国标,同时请制定标准的专家带头先买先骑。

确实很多人包括我这几位群友偶尔也骑电动车,但偶尔骑和天天骑完全是两个概念。所谓效率高低,有钱人和穷人的体感是完全不同的。张雪峰还骑电动车呢,但是他可以给他女儿在银行存两个亿,穷人呢?晚一分钟到公司就扣工资。

群友认为汽车是在专用道路上开,如果和人混行,法律就是限速40,小区就是5。而电动车都是在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混行,速度就是最大问题。

那同样是人堆,汽车在辅路限速30-50又怎么解释呢?汽车伤害能力是不是更强?

他认为开车有个规则,离人或自行车横向距离越近,速度越慢,汽车和电动车和行人的横向距离是不一样的,电动车更近。开汽车的从自行车或人旁边经过的时候,贴到很近的时候,它肯定是低于40,肯定是低于25的。

我觉得这是驾驶人的问题,不是车本身的问题,在非机动车道或者辅路行驶,都是离着行人很近的,为了安全都应该降速,不应该存在限速差了近一倍的区别,这可以算是歧视。

在辅路,电动车限速25,汽车限速30-50,难道是默认开车的就是比骑电动车的好人多?

从广大网友的呼声来看,骑电动车的群体,很多是需要超过25速度的,比如上班什么的,不然不会有那么多超速、改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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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实的困境是电动车只能走非机动车道,相对行人,确实速度快,可是他们又能走哪里呢,又不能走机动车道。

新国标的制定者打着安全的旗号搞一刀切,没有考虑到他们的需求,我相信标准制定者也没有这些现实的困境。

群友和我辩的也激动了,来了一句“什么上班?早点出门不行吗?”

他这话似乎也没毛病。可是,按这个逻辑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就像李佳琦骂粉丝,为啥这么多年不努力,50的口红还嫌贵。

可是他有没有想过,自己收入百万,家里有车,骑电动车只是为了不堵,上班也不用打卡?而早起在寒风中骑电动车赶去上班的牛马,没有早点出门的原因只是因为头天晚上10点多才加班回到家?

最后,他认为,25是根据无数次科学测试得到的数据,不是拍脑袋来的。要是能提高标准,为什么不提高?限速低,决策者又不会涨工资,对他有什么好处?科学就是科学。

“根据无数次科学测试得到的数据”这个结论,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出来的。说实话,现在到处都是草台班子吧。

至于对他们有没有好处,有些新标准比如“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强制安装北斗模块”我个人觉得还真不好说。即便是限速,对决策者就没好处吗?显然有啊。限速还是能够减少事故率和伤害率的,我免责了,至于上班等你们刁民的需求,管我鸟事。

群友认为,反正这个真的实施了。大快人心,再也不用在骑车的时候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走路、出行的安全性大幅提高。给这个政策大大的点赞。全社会都所有人都会受益。哪怕你是平时骑电瓶车的人,他自己本身骑车时的风险大幅降低,而且他也有走路的时候,只要他走路,他就是新政的受益人。等老的标准的车都换新标准了,那真是太爽了。25公里限速,最大的受益人就是底层。

我表示严重怀疑。从新京报的评论区来看,显然并不是“大快人心”,而是骂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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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认为,作为一个对速度的极致追求者,我很负责的说,25码绝对不慢了。没有什么比得过安全,在安全面前,没有阶层区别,每个人都该受到保护。

我回复说,你和闯红灯的外卖小哥说吧,不要闯红灯,安全第一,看他揍不揍你,我TM饭都快吃不上了,你和我说这?

别说电动车了,很多拉活的司机都没上车险,他不知道保险可以保命?

所谓安全第一是政治正确,电动自行车首先是服务于大众日常出行的工具,其综合价值应在安全、实用与成本之间取得最大公约数。

所谓的专家论证,我也搜了一下,亮点在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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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25km/h慢还是不慢,发言权在这些骑行者手里,不在我们这些开车的或者偶尔骑一把的人手里。

我认为,第一,比起限速,严管违章更重要;第二,看了这么多文章和留言,发现觉得速度低的人很多,那么管理者应该考虑他们的需求,而不是一限了之。

原来说摩托车不安全,从深圳开始,都禁摩,现在电动车又说不安全,可能不能再禁了,就限速,这是拍脑袋的懒政思维,是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什么车的问题,我看都是人的问题,我去过两次宝岛,人家到处都是电单车,宝岛人民就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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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虽然没有汽车贵,但也要好几千,穷人肯定要在意它的性价比,希望它跑得快还能拉人拉货。

对车辆的限速不满也好,上班对速度的要求也罢,核心都是对电动车车速的真实需求。如果少数用户解锁25公里的限速,那问题肯定在于用户方,可是如果绝大多数用户甚至经销商都去解锁,那我认为这就是标准本身和制定标准的人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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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技术锁死把车速限制到25每小时是容易的,可是如果在这个速度之下,还是出了类似的事故,那标准能否负责呢?高速路对汽车的车速限制是120公里,可是有没有把汽车也弄一个技术锁死呢?将风险概率的降低,机械等同于对速度的极致压制,这是因噎废食。

伟人指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指引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探索真理、验证理论。

技术层面的标准,永远不应该也不能与市场规律和消费意愿背道而驰,专家和管理者制定标准时先应该听民意是什么,人民的需求是什么,而不是简单的从安全的角度一刀切。

要提升安全性,核心应该是管理住驾驶者,而不是总盯着电动车本身,牺牲实用性。电动车驾驶者是骑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信任并赋权于骑行者,电动车横冲直撞,这是人的问题,不是车的问题。

而不考虑民意,就修改标准,这同样是人的问题。

很多“为你好”变成了“让我烦”,本质上是因为缺乏共情。如果开车坐车的精英能够和骑车公交的百姓共情,我们的很多问题,恐怕早就推进和解决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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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学双硕士毕业,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忙时搬砖,闲暇写作。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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