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映10天,电影《疯狂动物城2》的票房就破了22亿元,成为一部现象级大片。但是与此同时,影院里还有一种现象也很“疯狂”,在一片漆黑的放映厅里,有人像“夜行动物”般悄悄打开手机,对准屏幕肆无忌惮地拍摄,待灯光亮起,再带着“猎物”心满意足地离去。这场盛大的观影狂欢,因其背后广泛且颇具争议的屏摄行为,被网友戏谑地冠以“疯片盗摄城”之名。
《疯狂动物城2》官方剧照
志玲在不少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了搜索,只需输入“疯狂动物城”,就会出现很多盗摄画面,其中大部分涉及关键剧情,有的是彩蛋部分的内容。
还有不少网友吐槽“在朋友圈已经八刷了”。
疯狂动物城“盗摄”资源
销售已超千份
在影院内盗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源于利益驱动的盗版行为。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一些盗版商家明目张胆地售卖《疯狂动物城2》电影资源,并标注“高清画质、可投屏”“完整时长+双盘秒发”“国语+中英双字幕”等。这些售卖“盗摄”电影资源的商家将标价设置在0.01元至4元之间,许多商品销量显示已经超过1000份,多的甚至超过4000份。
这一乱象并非个例,今年春节档《哪吒之魔童闹海》上映次日就出现完整盗录资源,相关盗版链接超26万条。现在,几乎每部热映影片都难逃被盗摄的命运。
更让人心惊的是,盗摄行为屡禁不止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盗版产业链。在盗版买卖的圈子里,盗摄影片的行业黑话是——“枪版电影”。
还有一类盗摄者是普通观众或博主。他们倒并非想出售盗摄的内容牟利,而是流量驱动。
博主为了博取流量把自己盗摄的内容传播到网上,认为“在社交媒体分享电影片段不算侵权”,而评论区也很少有人指出其问题。
电影院盗摄属于违法行为
事实上,盗摄的危害远不止破坏观影体验。在法律层面,盗摄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今年2月,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工作人员在对网络日常监测时,发现了一条传播正在热映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的网络链接。链接内视频画面清晰、拍摄稳定,被认定是在电影院盗录的,且影片已在网上被多人转发和下载。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是在天津一家影院内盗摄的。最终,盗摄者赵某因触碰法律红线,而被天津市滨海区文旅局罚款1.5万元。
虽然法律明确禁止“录音录像”,但对于拍几张照片算不算“盗摄”,各界仍有不同看法。这种模糊,导致影院管理困难,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但法律是底线,文明却应是我们更高的追求。当一种行为明显干扰他人时,即便法律一时难以精准界定,其“不文明”的属性也已相当清晰。
下次走进影院,当片头龙标亮起,不妨让我们也收起手机,把自己完全交给那片银幕。守护好影厅里珍贵的黑暗,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光影梦境。
19楼(my19lou)综合自央视网、潮新闻、新民晚报、四川日报、中国青年报等
编辑:豆芽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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