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 新 通 知

明年1月15日起

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道路泊车位免费停车时长

从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

一起来看——

近日,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作出新规定——

收费区域和范围

本文件所称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含衢江区,下同)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停车区域收费范围分为三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调整、公布,调整周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类区域

①东至衢州机场(不含)、衢化路(含),西至衢江北路(江滨北路)、衢江中路(含)、衢江南路(含),南至三衢路(含),北至衢江北路(含)。

②东至衢江,西至智慧大道(含),南至常山港,北至三江中路隧道、石梁溪、亭川东路(含)。

二类区域

①以南区、智造新城为主,东至白沙溪(不含),西至江山港(不含),南至浙赣铁路、浙西大道(含),北至三衢路(不含)。

②智慧新城一期北片区域,东至庙源溪、衢江(不含),西至智慧大道(含),南至三江路隧道、石梁溪、亭川东路(不含),北至沪昆高速(不含)。

三类区域

①智慧新城西片区域,西至石华线、杭衢高铁(不含),北至柯城路(含),南至320国道(不含),东至智慧大道(不含)。

②东港区域,东至中关村大道(含),南至东港六路(含),西至霞飞南路(含),北至东港三路(含)。

③衢化区域,东至衢化东路、乌溪江(不含),南至纬五路,西至衢化路、厂前路,北至赣州街。

收费区域和范围

(一)本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市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

具体包含: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公立医院、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体育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配套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二)除政府定价管理以外的其他各类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制定原则及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时段高于非拥堵时段等差异化供给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的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疏导交通及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注:①上述收费标准均为小型车,其余车型按实际占用车位数计费,摩托车减半收取。

②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③机动车停放场所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计费时间尾数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费;超过15分钟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

④所有车位均为立体车位的停放场所收费标准按同一区域停放场所的80%计收。

免收停车费情形

执行公务或者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制式执法车、应急救援(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和其他依法应当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其他事项

(一)本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停车场所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措施,如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收费标准下浮、错峰共享包月等。

(二)对有特殊要求或配备专业设施的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另行制定;为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确需改变停车收费标准的,停车场所经营主体可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文件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5〕8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衢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5〕9号)文件同步废止。《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区域划分方案》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公布修订方案之日起同步调整。

福利获奖名单公布

详细名单可点击上方图片跳转查看

来源:衢州发布、市发改委

一审:余怡婕
二审:周小明
三审:周奕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