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柏洁(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公司经理)

黔南金罚决字〔2025〕27号

虚列业务及管理费

警告并罚款1万元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公司

黔南金罚决字〔2025〕28号

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