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弘德医院因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被泰安市东平县医疗保障局罚款14.33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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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医保罚字〔2025〕0003号内容显示,东平弘德医院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泰安市东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二)项、(三)项、(四)项、(六)项的规定,对该院罚款143389.95元。
公开资料显示,东平弘德医院成立于2020年12月,社会组织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姜敏,医院位于东平县佛山街703号,业务范围主要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精神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影像医学科/中医科;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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