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正式施行,通化仲裁委带你解读这场关乎企业和群众的纠纷解决升级!

一、《仲裁法》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这次新修订的仲裁法在总则当中明确规定,仲裁事业的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当中的作用。

二、《仲裁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明确强调了仲裁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同时增设了防范虚假仲裁的相关规定;为了便利当事人,降低仲裁成本,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专门增加了网络在线仲裁制度,明确强调网络在线仲裁活动的效力与线下的仲裁活动效力是相同的;扩大仲裁协议的认定方式;增加了仲裁文书送达制度;拓宽了首席仲裁员选定方式;规范仲裁机构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程序要求;缩短申请撤销仲裁的时限,促进仲裁优势的发挥;加大法院等有关方面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证据收集等方面对仲裁的支持力度。

三、《仲裁法》完善了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制度。明确了仲裁机构的性质,即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要求仲裁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仲裁员的监督,同时授权国务院制订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规范仲裁机构变更和注销的登记程序;规范仲裁机构组成人员的任期和换届;完善担任仲裁员的条件;建立仲裁机构信息公开和仲裁员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仲裁法》完善了涉外仲裁制度。拓宽涉外仲裁案件的范围;增设了仲裁地制度和临时仲裁制度;支持仲裁机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扩大仲裁的对外开放。

五、《仲裁法》明确了违法情形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对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及仲裁员的监督,对其在仲裁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并规定了仲裁员有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机构应当将其除名。

来源:通化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