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监管,保障全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先后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查扣烟花爆竹100余箱,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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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时,发现哑柏镇哑兴村一批发部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民警立即对该批发部及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00余箱。该储存烟花爆竹的房间面积狭小,无任何消防器材和防火措施,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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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行为人曹某已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予以没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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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治安大队在开展街面巡查时,将庆祝新店开业违规燃放烟火爆竹的肖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周至县公安局将按照《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县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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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公安温馨提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管理和质量控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尤其是储存在居民楼、民房、小区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若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行为都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请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来源:周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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