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哪个少爷吸了”让南通文旅一夜爆火,

也让最新的吸毒政策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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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里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指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

如吸毒、殴打他人、赌博等。

封存的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

但并非彻底删除记录,

这些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

只是一般人看不到。

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清华劳东燕、北大赵宏、武大朱征夫等纷纷表示支持。

赵宏指出:“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

犯罪,比如贩毒或是制造毒品,

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打击力度很大。

但吸食毒品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

法律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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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样的说法却并没有得到网友的支持。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连吸毒记录都被封存,

那不是纵容违法活动,

增加社会风险了吗?

针对“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会侵犯自己安全权”的担忧,

有专家表示,

公众的安全权需要保障,

但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包涵解释道:“立法本身并没有纵容吸毒者的意思,

没有任何纵容他,

或者说希望他完全不受法律惩戒的意思。”

对于艺人吸毒案件是否不再通报的疑问,

赵宏研究员指出,

封存记录不意味着保护某些特定人群,

而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而至于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问题,

在目前的法律层面也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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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

这些均属于“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

例如幼儿园招聘时,

可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记录虽被封存,

但法定监管需求不受影响。

可以说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一次违法、终身受限”传统观念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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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以往的违法事件中,

不管犯罪情节轻重,

都被违法记录影响着。

这种记录如果伴随终身,

可能会在一个人回归社会的路上造成非常尖锐的矛盾。

而当社会愿意接纳一个违法者,

愿意在违法者受到惩罚以后、改过自新后去接纳他,

这代表着社会逐渐成熟、宽容度提升。

治安记录封存制度是在为轻微违法者卸下“终身标签”。

它既不是否定过去,

也不是纵容错误,

而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

给真心悔改者一个重新开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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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这个社会,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犯错。

问题的关键是犯了错以后,

我们还能不能通过改过自新回到社会里头来。

治安记录封存制度就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

它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的一种保障,

也体现了惩罚和回归之间的比例原则。

既有惩罚,

也有回归社会的路径。

记录可以封存,

但人生必须继续。

这项政策的深意,

不仅在于保护个人隐私,

更在于打破标签化的歧视,

为迷途知返者点亮一盏回归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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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治安记录封存制度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

我是榕树洞里看世界,小小树洞纵论天下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