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安交管支队持续推进“百千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铁腕整治行动,并设置“曝光台”,坚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及时曝光警示,切实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持续维护冬季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形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正常行驶中
两辆货车竟突然越过双实线迎面逼来
急刹、减速、险些撞上!
这可不是电影片段
而是近日发生在马边的真实一幕
“吓得我手脚发抖!这司机既对自己不负责,也对别人不负责!”
11月30日,唐女士(化名)向马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举报,称两辆货车在道路中心双实线处强行变道超车,差点撞到自己的车辆,自己为了避让紧急制动,过程险象环生。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两辆货车均存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分别对两辆货车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一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
同时,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怎样超车才安全
1、要在允许超车的路段超车。
2、超车前要确保从借用对向车道起到变回原车道止对向均无来车。遇大车遮挡视线、弯坡路段视距不佳等难以判断同向排队车辆情况、对向来车情况时,一定要有序跟车,切勿强行超车。
3、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4、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驾驶人的每一次违规驾驶
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坚决杜绝双实线变道、强行超车等危险行为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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