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吉首市芙蓉学校、第四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缓解校园周边高峰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调研,决定对芙蓉学校周边路段实施部分机动车单向通行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实施时间

本通告所指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执行,非高峰时段该路段恢复正常通行,具体时间划分如下:

早高峰时段: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晚高峰时段:每周一至周四16:30-18:30

每周五 :15:30-18:30

正式施行日期:2025年12月8日起,长期执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通行规则

本通告所标示的高峰时段内,所有机动车辆(不含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需严格按照以下规则通行:

1、滨江路部分路段,即文心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至大坡垅路与金坪路交叉路口路段,实行从北往南方向的单向通行,严禁从南往北方向通行;

2、第四幼儿园外路段,车辆只能从文心路方向进入,然后经过滨江路芙蓉学校外路段,至大坡垅路与金坪路交叉路口驶出,严禁车辆从文心路出口逆向驶出。

3、从大坡垅路、金坪路、滨江路(州经开区方向)方向来的车辆,在高峰时段内禁止逆向驶入芙蓉学校周边路段。

单向通行线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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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高峰时段内,核心管控路段及周边交通信号灯将同步调整配时,同时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安排交警人员现场疏导,请广大驾驶员主动配合指挥,关注信号灯变化,切勿强行变道、加塞;

2、送学车辆在核心路段内请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占道等候,避免影响后续车辆通行;

3、建议周边居民及过往驾驶员提前熟悉单向通行规则,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高峰时段经行该区域;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感谢广大驾驶员的理解与支持。请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为学生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 来源:吉首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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