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巩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5年12月5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巩成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董飚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武宏文同志的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卫洪平同志的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光国同志的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建功同志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武宏文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的决定

(2025年12月5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武宏文、赵光国2名同志提出,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武宏文、赵光国2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东明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12月5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冯东明同志提出,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冯东明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