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姚某被抓,其作案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曾经“五进宫”的姚某,其实早就把监狱当成了另一个“家”。

松原市长岭县的人提到他,一句话:“那小子从十七八岁就偷,偷到三十四,手就没闲过。”

2009年11月,年满18岁的姚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15年10月,姚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17年8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2023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4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今年五月刚放出来。

邻居说他“进去比出来勤”,每次回来身上都带着一股“狱味”,见人也不打招呼,眼里全是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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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他连“偷”都懒得偷了,直接改“抢、杀”。

12月1号中午,长岭县长宁镇,天冷得滴水成冰。

姚某晃到三中后面的家属楼,盯上一位陪读妈妈。他原想趁人上班溜进去摸点现金,没想到女主人听见动静折回来,两人在门口撞个正着。姚某怕她喊,一把刀掏出来,一阵乱捅。

他翻遍屋子,只找到四百块零钱,拿毛巾擦了擦手,不慌不忙下楼,顺手把门带上。

出了小区,他打一辆吉G牌照的出租车,跟司机说“去通榆”。

司机看他衣服上有血点,姚远只说“杀羊溅的”,还递了根烟。

夜里十一点,车到通榆,他在县城边下车,钻进一片拆迁空房,睡到天快亮。

12月2号凌晨三点,零下二十度,姚远又冷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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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瞄中一家小民宿,门脸旧,门口没灯。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女人,一个人守店。

姚某敲门说“住店”,女人刚把门拉开一条缝,他硬挤进去,持刀逼她交钱。

女人把抽屉里八千块营业款全给他,仍被一刀封喉。 姚某怕她不死,又连补三刀,顺手把监控硬盘拆下来扔灶坑里烧了。

早上七点,他换走柜台上一件黑色旧棉袄,把沾血的棉衣丢进垃圾站,混进早市人群。

两天两夜,两条人命,一共抢了八千四百块。

警方接到报警后,长岭、通榆两地马上合围,省厅把协查通报发到各村各屯,照片贴满超市、粮点、羊圈墙。

姚某成了“雪中老鼠”,走到哪儿都看见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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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号下午,他窜到十公里外的忠字村,躲进一处常年没人住的空房,并做了一顿大米饭。

房主吕山回来修监控,后门推不开,绕到前门,正好跟姚某撞个满怀。

姚某怀里那把刀“当啷”掉在地上,刀刃还沾着没擦净的黑血痂。

吕山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冲回车里,反锁车门,打火、挂挡、一脚油门,同时拨110:“杀人犯在我家门口!刀掉地上了!”

此时的姚某知道又暴露,撒腿往村北跑。

雪地里脚印清清楚楚,警民几百人围成扇形往里压缩。

最后,一位放羊老汉发现自家草垛塑料布鼓出大包,掀开一看,姚远缩在里面,嘴唇冻得发紫,手里还攥着那把刀。民警扑上去,连人带刀按住。

被抓时,他身上只剩两千多块,其余的钱不知扔哪儿了。

民警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答得简单:“她看我脸了。”

消息传回松原,老百姓拍手称快,也后怕得直冒冷汗。

有人说:“这回得判死刑吧?”

也有老人叹气:“从小没爹没妈,没人管,一路滑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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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更多人记住的是两位被害者:

陪读妈妈的孩子才读初二,从此没了娘;民宿老板的丈夫在外打工,回来只见一滩血。

佛家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人们说:“刀是他自己举起来的,血是他自己洒的,佛也渡不了自己往地狱里冲的人。”

姚远五次进宫,国家给他六次改过的机会,他五次把刀又磨快。

第六次,他干脆把刀对准了人命。

这样的人,屠刀不是第一次拿,也不会第一次放,

只有让他再也摸不到刀,世间才能少两个无辜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