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

义务段转学

报名工作公告

各位家长朋友:

202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转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报名要求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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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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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山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的义务段学生,可以申请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

2.非象山户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在象山区域内的住房产权证(购房合同不作为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已取得在象山县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告知单的,可以申请转学至象山义务段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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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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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山户籍学生: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学籍基本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2.非象山户籍且在县外就读、申请来象插班的学生:(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积分单(居住证为电子卡的可直接打印,“0”积分无需上交)或居住登记告知单原件;(3)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需现就读学校打印)。

居住证及积分单可在“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上查看,并截图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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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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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插班生的学校安排,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进行统筹。

2.按目前相关政策,宁波市外就读的非浙江户籍、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等初中学生转入象山后,会产生“不具有本县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将不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请慎重选择。

3.按目前相关政策,已就读的初中学生,现申请转学的,会产生“未连续拥有同一所初中3年学籍”,将视作主动放弃“象山中学定向分配招生”的权利,请慎重选择。

4.休学或受处分期间不得转学。

5.六年级及九年级学生的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6.已在县内义务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春季转学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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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办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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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由各乡镇招生办定。各乡镇招生办报名结束后,将按照顺序分批次、按序录取,录取结果及报到事项由录取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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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插班生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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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10日的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丹东街道靖南大街南康路304号),城区招生办302室,刘老师。

3.咨询电话:6565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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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一审:俞文喆

二审:马振

三审: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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