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的话题,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引发争议的是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条确立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尤其是因吸毒有治安处罚记录也在被封存的范围内这一点,成为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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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一下,公众之所以强烈反对,主要有两个担忧:

一是担忧记录封存等同于纵容违法

二是担忧封存记录是为特定人群开绿灯。

比如,南通文旅的“哪位少爷吸了”,就可以说是反映出了社会大众的心声。

说实话,我也觉得这样的规定似乎欠妥,不利于震慑相关违法行为,对其他人可能造成潜在的安全风险。

现在,央视专门出来解释了,而且非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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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的第一方面解释,是要消除公众的担忧。

根据央视的解释,涉毒行为分“违法”与“犯罪”,而刑事犯罪是不会封存的。

新闻报道说吸毒不属于犯罪,贩毒、运毒、制造毒品才是犯罪。警方对贩毒、运毒、制造毒品的打击力度不会降低,只会加强,因此不存在纵容毒品犯罪的可能。

当然,有人提出,吸毒难道不也应该严厉打击吗?封存吸毒记录不就等于纵容吸毒了吗?吸毒人员如果进入某些不宜进入的行业不会带来风险吗?

对此,央视报道作如下解释:

第一,所谓吸毒封存,只是不对社会公开,但是警方内部仍然保存记录;

第二,警方对于吸毒人员有跟踪管理,不是说处罚结束就放任不管的;

第三,某些行业禁止吸毒人员进入,有法律严格规定,相关单位在招聘时会到警方查询,查到有吸毒记录是会排除的。

所以央视报道指出,封存吸毒记录,并不是纵容吸毒,对于吸毒的打击力度也不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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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的第二方面解释,是要唤起公众的理解。

理解第一点:违法前科人员的人格尊严也是需要保护的,应该给予这部分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机会。

据统计,2019到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起,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800多万人被治安违法处罚,而这些案件中很多都是轻微违法,但是不封存记录,对这些人回归社会造成重大障碍,给他们的生活带来重大困扰,反而不利于一部分人改过自新。

当然,有人说,其他方面的违法可以封存,但是吸毒不应该。

对此,央视解释的意思是说,很多吸毒的都是年轻人,是初次,而且很多人是出于好奇,甚至还有的是被欺骗、引诱的,他们首先没有危害社会的主观恶性,其次有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渴望,所以社会应该接纳他们,给予这部分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社会对这部分人歧视,以至于他们找不到工作,那么这部分人可能就被逼上绝路,发展到犯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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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第二点:我国法律,从此前的重罚重刑,开始向法治文明转变,新规旨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彰显了法治进步。

“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这样一个观念或者说困境,让很多本来可以改过自新的人,被逼无奈,越陷越深,从轻微违法发展到犯罪,乃至对社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这不是立法的本意。

法律专家的意思是说,好的法律,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也尽量给那些不是罪大恶极的违法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呢?央视这个解释让你放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