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条文如同老档案一般平常地静静躺着,但是倘若有人试图改动它,纸上每一个字的分量便全部显现出来了。近期日本第二次向联合国提交申请,想要正式废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这件事听上去颇具技术性,实际上其中全是历史所遗留的老茧子。
要弄清楚“敌国条款”从何处而来,需追溯到1945年联合国刚成立的时候。宪章第53条、77条和107条中明确规定,如果二战中的“敌国”(比如德、日这类轴心国)有侵略政策复活的迹象,联合国成员国能够在不经过安理会批准的情况下实施“防止行动”。这如同给当时的世界,特别是遭受侵略之苦的亚洲国家,安装了一道历史性的“保险栓”,是战后国际秩序中的一个鲜活、带有警示性质的部分。
日本觉得该条款“过时”“歧视”而想要废除并非一日两日之事,从九十年代便开始提出。其心情可予以理解,谁愿意总是被贴上历史标签?但问题是该条款依然存在,国际社会尤其是受害邻国所看重的恐怕并非那几个文字,而是它所代表的历史约束力以及记忆。废除条款较为简单,但是如何真正让邻国信服,让众人相信某些历史幽灵不会借助军力扩张再度出现才是关键所在。
日本又急函来要求废除的时候,中方回应颇具意味,未直接表明同意或反对废除条款,而是精准“反手”引用《联合国宪章》第53条本身,而那第53条恰好是“敌国条款”的核心之一,其阐述了区域安排与安全理事会权限的关系,尤其是关于“防止敌国再次侵略”的行动。
我认为这回应很厉害,宛如一位沉稳的历史老师,没有进行批评,只是将当年课本轻轻翻到那页并指给人看,意思是能够提出动议,但是需要全面、严肃地重新审视该条款设立的所有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不能仅仅说“废除”这件事而回避它为何存在的根本,于是将球又踢回本质问题领域,也就是日本战后清算是否真彻底,它安保政策激进转向如何让曾受害国家放心。
历史有的时候会是这副模样,你觉得自己在朝前走,想要撕掉一张旧标签;可发现别人评判你能否撕掉的依据,就隐藏在你过去行为的记录里。联合国宪章很多泛黄的条款,不仅仅是法律条文,还是一面照向历史的镜子,照出的是承诺、责任和信任的漫长历程。
参考资料:
《联合国宪章》(中英文版本)
《战后日本政治与外交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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