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现代重工(原现代重工)蔚山船厂曾发生一起2.3吨钢板坠落致40多岁工人死亡的事故,涉事安全责任人因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被起诉,其有期徒刑缓刑判决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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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近日消息,法院已作出裁决,对HD现代重工造船海洋事业部代表李某维持原审判决。李某因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及违反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HD现代重工法人被处以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96200元)罚金;同案受审的现场管理者及作业人员等3人被判处500万至8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050元至38480元)罚金。
据了解,该案件涉及的事故发生于2021年2月,地点位于蔚山东区的现代重工造船海洋事业部作业厂区。在船体外壳钢板排列作业现场,一块重达2.3吨的外板突然坠落,砸中附近经过的受害工人。涉事外板一侧呈曲面形态,极易失去重心,事故发生于用起重机将其吊起固定在支架上的作业过程中。
根据韩国《产业安全保健法》规定,企业在开展重物搬运作业时,雇主必须制定可预防坠落风险的作业计划书,将附近区域设为禁入区,或强制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装备等安全措施。但经调查,涉事现场的此类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明显疏漏。
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认定涉案安全责任人有罪,理由为 “在重物搬运作业中,坠落风险本可充分预见,但现场却未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作业方案”。二审法庭还特别指出,“考虑到大中型制造企业厂区的特性,要提前排查所有潜在风险并配套安全措施,客观上存在现实难度;但至少李某作为相关责任人,理应能预判到重物搬运作业存在的工伤隐患,却未采取或未充分采取相应预防举措”。韩国最高法院亦认为原审判决的认定无不当之处,因此驳回了企业方面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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