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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区天九街部分道路通行规定的通告

为提升我市城区部分道路运行效率,结合天九街、新市路、南门大街、小山前路等道路的通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13日起,对我市天九街等部分道路通行规定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解除原天九街、新市路南门大街、小山前路等道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对公交车的限制通行规定。

二、对其他车辆的禁行时间、禁行方向、禁行车型等规定不变。

三、调整后的限行措施为:

每日8-22时,禁止除公交车外的所有机动车沿天九街(新市路-小山前路)由南向北、沿新市路(南门大街-天九街)由西向东、沿南门大街(小山前路-新市路)、沿小山前路(天九街-南门大街)由东向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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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小山前路“泰兴小区”公交站点暂停营运,调整至天九街“泰兴小区”站点(涉及线路12路)。

特此通告。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慈溪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来源|慈溪公安

编辑 | 虞盛儿

审核|吴奇林 胡孟才

慈溪·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