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十三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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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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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微博网友 “@谁在为虚拟货币充当保护伞-”发微博,深刻揭露厦门市思明区公检法,以及厦门市中级法院违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等中央十三部委精神,违反最高法指导案例,滥用司法审判权为虚拟币定价,变相支持人民币与虚拟币之间的兑付业务,打造对抗中央精神的“厦门样本”,率先拉开为虚拟币跨国洗钱犯罪、跨境转移资金充当保护伞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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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厦门中院为办案民警擅自指令犯罪嫌疑人将10万枚虚拟币退币至境外背锅兜底,让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与虚拟币犯罪团伙存在内外勾结的事实充分暴露。(来源:新浪)
详见:《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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