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出务工、监护人不便接送

一些家长为图方便

花钱雇请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却对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

是否超员载客

安全保障是否到位等关键问题视而不见

这些看似平常的上下学路

实则隐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这些以”学生安全”换取的利益

必须严惩!

11月7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执法小分队协同凌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尤镇派出所,联合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加尤镇往百陇村方向上岩路段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执勤民警被车内的情景吓出一身汗:只见车内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坐满了身着校服、肩背书包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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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9人,实载26人,超员17人,其中25人均附近小学的学生,超员率达189%。

驾驶人吴某称,这些学生的家长都在外地务工,便以每学期每人400元的费用雇请他来接送。当日是周五放学,考虑到学生都来自同一个村,“挤一挤”就让所有学生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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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另一个执勤组在加尤镇往磨贤村2公里处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9人,超员10人,其中有家长4名、14名学生,超员率高达111% 。

驾驶人郭某称,受村民雇请,每学期收取每人400元的接送费用。星期五放学时,他到约定的地点接一些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学生以及家长回家,想着孩子小能挤得下,便让所有学生和家长一起挤上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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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以上两辆面包车及驾驶人均未取得任何营运资质,是典型的“黑校车”。

目前,凌云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吴某、郭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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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载客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