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德州夏津县发生两起以“问路”为幌子的骗局,不法分子专挑老年人下手,借手机打电话之机偷走手机卡。警方借此提醒公众,切勿随意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
据夏津县公安局香赵庄派出所副所长李万霖介绍,案发当天,香赵庄镇邢大爷出门倒垃圾时,遇到一辆黄色无牌车辆停靠问路。副驾驶男子询问“赵立(音)舅舅家”住址,在邢大爷表示不知情后,该男子提出借用手机联系对方。邢大爷将手机递出后,男子将手机转交驾驶座同伙,自己则继续闲聊分散其注意力。两三分钟后手机被归还,直至次日中午老伴儿联系不上邢大爷,才发现手机卡不翼而飞。
这是被涉案人员取走手机卡的手机。新华社发
当日下午,邻村的马大娘也遭遇类似骗局。同一辆黄色车辆上的人员,以寻找“王杰”(音)为由向马大娘问路。马大娘表示村里并无此人后,车上人员又以打电话为由借走手机,几分钟后归还离开。第二天,马大娘女儿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未能接通,起初以为是欠费停机,充值后仍无法使用,回家查看才发现手机卡已被盗。
这是涉案人员驾驶的无牌车辆。新华社发
“涉案人员目标并非手机,而是手机卡。”香赵庄派出所副所长李万霖表示,被盗手机卡会被高价转卖,用于拨打诈骗电话或其他违法活动,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还可能让受害者无意间成为诈骗犯罪“帮凶”。由于老年人对手机功能不熟悉,往往要等到家人联系不上时才发现异常。
目前,涉案人员已在异地悉数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要保管好手机卡,不轻易外借手机,切勿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确有需要时,请确保手机始终在自己视线范围内,并开启免提功能。一旦发现手机卡被盗、丢失,立即联系运营商挂失,并及时报警。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润婷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批准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开发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从事其他损害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自然环境等与苍山保护管理目标不相符的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设置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四)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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