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人社局出台《淄博市工程师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工程师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工作站设立、运行、保障等环节明确全链条建设标准,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工程技术人才搭建成长平台。

符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研发团队、工程技术人才充足”等条件的各级各类企业,可向所属(驻地)区县人社部门提出设站申请,由区县人社部门对照设站条件进行初评遴选,经市人社局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设站单位并公示公布。

选拔设站单位内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符合条件的外单位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人员不超过3名)进站工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研发,破解企业技术难题,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落地转化。

工作站配备1至2名首席专家,为在站工程师开展课题研究等提供指导,助力团队攻克技术难关,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梯队。首席专家面向社会遴选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业绩特别突出的副高级职称人才担任,鼓励工作站吸纳各级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或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高层次人才、高校及科研院所等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校聘企用”试点引进的青年领军人才等担任首席专家。

《意见》提到,发挥工作站技术集聚平台作用,联动站内专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等人才资源,定期开展业务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对接交流和资源共享,引领本行业领域内工程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升技能。区县人社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工作站指导和管理,持续优化工作站运行细则和流程,为站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市人社局每两年对工作站开展运行状况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授权设站单位组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重要依据。

《意见》明确了激励保障措施。在站工程师方面,工程师在工作站取得的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标准制定等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在工作站举办的公益性讲座中担任授课专家的,授课内容可作为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聘、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参加工作站组织的业务研讨及培训,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在站期间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下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首席专家方面,对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首席专家给予通报表扬,优先纳入职称评审专家库。支持市及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受到通报表扬的首席专家在项目申报、课题申请、职称评聘以及申报各类重点人才工程等方面给予倾斜。柔性引进的专家还可申领“淄博精英卡”,享受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设站单位方面,推行在站工程师“职称直评”,工作站每年可择优推荐3名在站工程师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限制。将工作站设立与授权企业自主评审相结合,支持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组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一评两证”。工作站运行情况及评估结果作为是否授权自主评审的重要参考。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