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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保障城市空气质量与道路通行安全,辉县公安交警聚焦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统筹“常态管控+专项整治”,创新执法模式、强化源头治理,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28日15时32分,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执勤交警巡逻至太行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5的重型车辆运输车实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遂示意车辆驾驶人安全将车辆停靠路边,依法接受检查。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执勤交警对驾驶人王某义做出驾驶证记一分、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案情启示】

闯禁行货车多为高排放柴油车,在人口密集的城区长时间行驶,尾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直接影响空气质量,危害群众健康。且货车体型大、盲区多、制动距离长,城区道路路口密集、行人非机动车多,易引发追尾、碾压等恶性事故。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杜绝闯禁行。

来源:辉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