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外企工作的时候,大家取个英文名字挺常见的,比如叫Jessica或者Vivian,主要是为了显得洋气些,也没人强迫必须这么用,那时候选什么名字是自己的事,跟工作关系不大,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不管是在互联网大公司还是小企业,花名都成了固定要求,而且是公司规定的,名字从自己选的变成领导定的,其实背后有一套管理方法。
有些公司把规矩定得很细,比如要求所有人的花名都得带个“发”字,表面上是图个好玩,实际上老板是在划地盘,谁管着谁、谁属于哪一块,一看名字就能明白,还有的部门统一叫“瓜”或者“侠客”,听起来挺有趣,其实是让人忘记自己原本的身份,只记得自己是某个小组里的工具人,这种命名方式说白了就是让员工变得更顺从,更容易管理。
现在年轻人对这种事特别在意,有人直接说上班就像进那种地方,听着不舒服,但确实说出了他们的感受——他们觉得自己被当成东西,不是活生生的人,更麻烦的是工牌、打卡还有系统账号全用的花名,真要走到劳动仲裁那一步,你说这个“香瓜”就是员工本人,人家根本不认,证据链就断了,社保、赔偿还有工龄这些都可能没了,我见过有人因为这样吃了大亏,法院那边也没什么明确的判例支持花名能当本名用。
这事儿跟外企的做法完全不同,外企里用英文名是员工自己选的,咱们这儿的花名却是公司硬性规定的,这就像古代官员的字号或者江湖上的绰号,只不过现在是企业给你安排上了,军队用代号是为了保密,企业用花名却说是为了透明管理,听起来就有点矛盾,实际上就是打着可爱的幌子搞控制,从2024年开始,各地劳动部门接到不少投诉,反映花名导致工龄算不清楚,可到现在也没出台正式文件来管这个事。
技术系统反而带来麻烦,入职时候OA、钉钉、飞书都要求填写花名,没人提醒这个花名不等于真实姓名,电子协议里也没写明白,员工匆忙就签了字,更奇怪的是招聘网站还把花名文化当作优点宣传,说这显得年轻有活力,让人误以为是件好事,实际上这种做法已经违反劳动法规定,只是很多人还没意识到这一点。
我认为名字是每个人的基本标识,公司就算再想追求创意,也不该把它当成管理工具来使用,一旦出现问题,吃亏的往往是员工,法律跟不上现实的时候,公司就敢随意行事,等到事情闹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可能只能靠几个典型案例推动改变,但现在大多数人还在高高兴兴地喊着“瓜瓜”“侠客”,没想过这个名字可能会让他们连自己是谁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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