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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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17时30分许,忻府区忻原大道与G108线交叉口。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执勤交警在日常巡逻时,查处了一例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经查,驾乘者均为往返于原平王家庄“起葱”的劳务用工人员,号牌为苏F00Z**的车辆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执勤交警当即对驾驶人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现场责令并监督其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段某辉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