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跨越多年、涉及十余省市的公职人员招考替考案引发广泛关注。数十名高学历人员组成专业替考团伙,通过面部合成技术伪造证件,作案89次,非法牟利超过千万元。案件查实后,百余名通过作弊手段进入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公职人员已被开除,三名主犯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五至五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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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通报,该犯罪团伙由张某洁、陆某强、李某等人自2014年起共谋组织。他们招募了包括王某、杨某伶在内的数十名拥有高学历的“枪手”,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替考网络。团伙通过熟人介绍、网络广告以及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招揽有意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各类国家考试的考生,并提供从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身份证件到线下入场替考的“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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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伙的作案手法极为缜密。他们会根据考生的性别、面部特征和报考类别,从“枪手库”中筛选出外貌相似、专业对口的人选。随后,技术人员会合成考生与枪手的面部特征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审核,并据此制作假准考证和身份证。利用考试组织部门在身份核验环节存在的漏洞,这些枪手得以持伪造证件混入考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除了国家公务员考试,该团伙还在事业单位招考等其他法定国家考试中多次组织作弊。
此案累计收取的替考费用高达上千万元,成功帮助百余名考生作弊入职各类公职岗位。东窗事发后,所有凭借舞弊手段获得的公职均被清查,涉事人员被一律开除。在法律层面,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对16名被告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等罪名定罪量刑,部分被告人上诉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也暴露出招考环节的身份核验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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