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奖惩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关键材料,对就业、职称评定、政审等诸多事项至关重要。尤其是流动人员,由于工作变动频繁等原因,档案转递和管理常常成为难题。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超实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指南,涵盖范围、内容、保管机构、转递流程等核心要点,赶紧收藏起来!
一、先搞清楚:哪些人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覆盖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的档案: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且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其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包含这些关键材料:政治面貌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记录、教育培训档案、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评定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证明、重大奖项荣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材料以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记录等。
(二)档案完整性核验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会负责档案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当你申请办理档案转递、接收等服务时,若档案缺少关键材料,机构会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明细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示你及时移交或补充,避免后续使用时出现麻烦。
三、档案别乱存!这些正规机构才靠谱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非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存,只有指定机构才有保管资质:
- 合法保管机构:
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
- 严格禁止情形:
未经授权的单位一律不能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同时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私自保管不仅不符合规定,还可能导致档案失效。
档案原本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辞职后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无需额外转移;
档案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辞职后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关正规机构保管。
档案转递可通过线下窗口或线上平台两种方式办理,准备好对应材料更高效:
- 线下窗口办理:
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个人存档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存档需携带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 线上平台办理:
跨省转递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办理;省内转递可在本省对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操作。
- 严禁自行携带转递档案:
个人自带档案会失去档案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后续接收机构可能不予认可;
- 个人不可私自查看本人档案:
若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后办理对应服务。
想知道哪里能办档案业务?两种便捷查询方式奉上:
- 官网查询:
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rss.gov.cn),网站已发布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按需查询即可;
- 线上平台查询:
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功能,也能快速找到目标机构。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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