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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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今儿个又是大晴天,您瞧这天,蓝得跟块玉似的。”

“是啊,赵公公,你说这天下,还有比我大唐更安稳的地方吗?”

“那是自然!您是天可汗,四海升平,万国来朝。老奴听宫外的说书先生讲,都说咱们这贞观盛世,能跟尧舜那时候比呢!”

“尧舜?呵呵,朕要比的,可不止是尧舜。”

“那是那是!陛下您的功绩,那可是前无古人,后……后也指定没来者!”

“行了,少拍马屁。去,把国师请来。朕今天心里,有个事儿,想问问他。”

01

贞观十五年,秋。

长安城里,到处都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西市的胡商,东市的货郎,南来北往的客,脸上都挂着踏实和饱足。

太极宫,甘露殿。殿里的香炉,吐着一缕一缕的青烟,味道很好闻。

唐太宗李世民,让左右都退下了。偌大的宫殿里,只剩下他和另一个人。

当朝国师,袁天罡。

“先生,你坐。”李世民指了指旁边的锦墩。

袁天罡没坐,只是躬身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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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朕自登基以来,扫平了北边的突厥,让四海都听我大唐的话。地里的庄稼,年年丰收,老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朕自己觉得,不比那秦皇汉武差吧?”李世民的声音里,充满了帝王的自信。

“陛下之功,远超秦汉。”袁天罡的声音很平静。

“好!”李世民很高兴,“朕今日不谈国事,只问一件私事。你给朕算算,我这大唐的江山,能传多少代?”

袁天罡闭上了眼睛,手指在宽大的袖袍里,不停地掐算着。过了很久,久到李世民都有些不耐烦了,他才缓缓睁开眼。那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

“陛下,天机不可尽泄。”

“但说无妨。朕今天,恕你无罪。”

袁天罡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里,好像有无限的惋惜。他的声音,变得有些飘忽。

“天命所归,李氏的龙脉,本可以绵延三十代,享国六百载,成就一番前无古人的伟业。”

李世民一听,龙颜大悦,忍不住拍着大腿,放声大笑。

“好!好一个六百载!先生此言,甚慰朕心!”

“陛下,贫道的话,还没说完。”袁天罡的声音,突然像一块石头,沉了下去。

“‘本可’这两个字,最是伤人。只怕……只怕因为一位金枝玉叶的公主,错嫁了一人,引狼入室,生生将这六百年的国运,折损了一半!”

李世民的笑声,像被刀砍断一样,戛然而止。他脸上的喜悦,瞬间凝固了。

“什么?国运减半?你说清楚!是哪一位公主?错嫁了什么人?”

袁天罡摇了摇头,伸出手指,指向了北方。

他只说了八个字:“披着羊皮的,未必是羊。”

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像一根看不见的刺,深深地扎进了李世民的心里。他再怎么追问,袁天罡都三缄其口,只说时机一到,陛下自然会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

这巨大的悬念,让刚刚还意气风发的李世民,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对未来的,抓不住的不安。

02

那句“披着羊皮的,未必是羊”的谶语,在李世民的脑子里,盘旋了好几天。

他开始不动声色地,审视着朝堂上的风吹草动,尤其是他那几个已经到了婚嫁年龄的女儿,和那些整天围绕在她们身边的青年才俊。

很快,两个人,进入了他的视野,也进入了整个故事的中心。

一位,叫秦风。

他是个从北境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少年将军。家里是种地的,祖上八代都是泥腿子。他就凭着一身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好武艺,和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在跟突厥人打仗的时候,屡立奇功,被皇帝破格提拔。

他话不多,人很闷,但那双眼睛,像草原上的鹰一样,又亮又狠。他是大唐的一把快刀。

在一次宫里的庆功宴上,他隔着很远,看见了永宁公主李清月。就那一眼,公主那张明媚的脸,就刻在了他心底,再也抹不掉了。

另一位,叫阿史那云。

他是几年前,被大唐军队俘虏来长安的东突厥王子。跟其他那些桀骜不驯的突厥贵族不一样,他到了长安,非但没有寻死觅活,反而像海绵吸水一样,疯狂地学习汉人的文化。

几年下来,他不但说得一口比许多长安人都流利的汉话,连写诗作画,都远胜许多世家子弟。加上他长得确实俊美,风度翩翩,在长安的权贵圈子里,极受欢迎,被人送了个外号,叫“玉面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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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以长孙无忌为首的一帮大臣,正极力向李世民进言,要把他最宠爱的女儿,永宁公主李清月,嫁给这个阿史那云。

“陛下,阿史那云是东突厥王族的嫡系血脉。您把公主嫁给他,再封他为亲王,让他回到草原上,替我大唐镇守那些部族。这样一来,可保我大唐北境,至少三十年没有战事!这可是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换来长治久安的上上之策啊!”

长孙无忌说得头头是道。

李世民看着桌上的奏折,再想想袁天罡那句没头没尾的话,心里像长了草一样,疑窦丛生。

他决定,要亲自试一试这两个年轻人。看看谁是羊,谁又是那只披着羊皮的狼。

03

皇家围场,秋狝大典。

李世民特意将秦风和阿史那云,都带在了自己身边。

大典开始前,他私下里,又把袁天罡叫了过来,想再求一个明确的答案。袁天罡还是不肯明说,只是从他那宽大的袖子里,取出了两块一模一样的,用上好的和田玉雕琢成的龙形玉佩,递给了李世民。

“陛下,这两块玉佩,一块为龙,可兴旺大唐。另一块,则为虺(一种毒蛇),可颠覆大唐。让天意来选,让公主来择吧。”

李世民不信天意。他一生杀伐,只信自己。

他把其中一块玉佩,给了秦风。另一块,给了阿史那云。

他对他们说:“今日围猎,你们二人,谁猎到的东西最能让朕满意,谁就可以拿着这块玉佩,去向永宁公主,求一个彩头。”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不仅是在比试骑射,更是在挑选未来的驸马。

围猎开始了。阿史那云箭术确实精湛,他骑着一匹白马,在林中穿梭,很快就射到了一头极为罕见的白鹿,引来了满场的喝彩。

而秦风,却好像有些心不在焉。他没怎么去追逐猎物,大部分时间,都警惕地巡视着四周,眼睛像鹰一样,扫视着每一个角落。

就在李世民纵马追逐一只火红的狐狸,与大部队稍稍拉开了一段距离时,旁边的密林里,突然“嗖”地一声,射出了一支冷箭!

那箭又快又毒,直奔李世民的后心!

说时迟那时快,一直跟在不远处的秦风,像一头豹子一样,飞身扑了出去,用自己的胳膊,硬生生地挡下了那支本该射穿皇帝心脏的毒箭。

刺客很快被擒住了。只是一个普通的猎户,嘴里喊着什么朝廷税法太重,活不下去了。

一场虚惊,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围猎结束,晚上设宴,论功行赏。阿史那云献上了那头珍贵的白鹿,毫无疑问地获得了头功。秦风虽然救驾有功,但毕竟一件猎物也没打到。

李世民的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他觉得,秦风是把好刀,是可用之材。但阿史那云的联姻价值,更大。

他决定,就此定下名分。他拿起阿史那云因为获得头功而献上的那块龙形玉佩,准备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赐婚。

就在此时,一直沉默不语的袁天罡,却突然上前,低声对皇帝说:“陛下,可否借这块玉佩,让贫道一看?”

李世民心里有些不高兴,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不好发作,还是把玉佩递了过去。

袁天罡接过玉佩,并没有看正面那条雕刻得栩栩如生的龙,而是直接翻到了背面。

他让皇帝借着旁边火把的光,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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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凑过去一看,那玉佩的背面,光洁如镜,并没有任何雕饰。他正要开口发问,却看见袁天罡伸出手指,在玉佩背面一处看似天然的玉石纹理上,轻轻地按了一下!

只听“咔”的一声轻响,那块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纹理,竟然弹开了,露出了一个极其微小,几乎难以用肉眼看清的古突厥文字!

李世民不认识这个字,但他能看出来,那字的形状,像是一只正在对着月亮嚎叫的饿狼。

当袁天罡伸出手,在他的手心,缓缓写出那个字所代表的含义时,李世民整个人如遭雷击,手里的玉佩“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震惊地发现,袁天罡在他手心写的那个字,竟然是——“噬”!

04

“噬,吞噬,蚕食。”袁天罡的声音,像来自九幽地府,冰冷刺骨,“陛下,狼子野心,已然昭彰。”

李世民的后背,瞬间被一层冷汗浸透。

他想起了下午那支突如其来的冷箭,难道那真的不是意外,而是阿史那云对他的一次试探?试探他身边的防卫,有多森严?

他当即就想下令,让殿外的金吾卫冲进来,把阿史那云这个包藏祸心的东西,拿下问罪!

就在这时,长孙无忌再次站了出来,低声进言。他的话,像一盆冰水,浇灭了李世民心头的熊熊怒火。

“陛下,万万不可!”

“仅凭一个来历不明的字,一个道士的揣测,就诛杀一位已经归降的突厥王子,这会让天下所有归附我大唐的部族,心都凉了!更会立刻激怒草原上那些摇摆不定的部落,到时候北境战火重燃,我大唐刚刚恢复的元气,经不起这样大的消耗啊!”

长孙无忌不愧是李世民的首席谋臣,他立刻献上了一条计策。

“陛下,您何不将计就计?既然他想当驸马,您就把公主嫁给他,让他放松警惕。同时,重用那个秦风,封他为北境大都护,赐予他重兵,让他去边境修筑一座新城,名字就叫‘镇北城’,实际上,是给这头狼,造一座‘锁龙关’!”

“如此一来,阿史那云在长安,就如同一个人质。秦风在边境,就如同一把悬在他头顶的利剑。一内一外,这头狼,就永远也翻不出陛下的手掌心!”

这个计划,瞬间击中了李世民作为一代雄主和战略家的那根心弦。

他一生征战,最信的,从来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天命,而是他自己的谋略和判断。

他认为,袁天罡看到了危险,而他,李世民,看到了一个更大的棋局。他能降服驰骋草原的猛虎,难道还控制不了一头藏着尾巴的狼?

他决定,要赌一把。

赌自己的眼光,赌大唐的国力,赌他能把这头野心勃勃的恶狼,变成一条摇尾乞怜的忠犬。

几天之后,圣旨下达。

册封阿史那云为安北亲王,将永宁公主李清月,许配与他。

同时,册封秦风为镇北大都护,即日启程,前往北境,监造新城,拱卫边防。

消息传出,永宁公主在自己的宫里,大哭了一场,最后还是哭着接了旨。

秦风在接到圣旨的那一刻,什么话也没说。他只是默默地整理好行装,在出城之前,对着皇宫的方向,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他跨上战马,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通往北方的,漫天风沙之中。

05

婚礼办得无比奢华,彰显着天朝上国的气度和胸怀。整个长安城,都沉浸在一片喜庆之中。

只有永宁公主李清月,穿着那一身繁复沉重的嫁衣,脸上毫无喜色。她像一个画在纸上的人,一个精致的木偶,任由别人摆布。

洞房花烛夜。

阿史那云挥退了所有的宫女和太监。他走到公主面前,那双深邃的眼睛里,盛满了温柔,仿佛能滴出水来。

“公主,我知道,这桩婚事,让你受委屈了。”他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合卺酒,“但是,请你相信,我阿史那云,会用我的一生,来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他的言语,他的神情,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永宁公主看着他,心里竟然也有一丝动摇。或许,真的是父皇和国师多虑了?

酒过三巡,阿史那云笑着说:“公主,我从草原为你带来了一份特殊的嫁妆,想必你一定会喜欢。”

他拍了拍手,两个身材健硕的草原仆人,抬进来一个巨大的,用整块胡杨木雕刻而成的箱子。箱子上,挂着一把沉重的黄铜大锁。

“这里面,是我跑遍了整个草原,为你搜集来的,最稀有的皮毛,最美丽的宝石。”阿史那云从腰间拿出一把造型奇特的钥匙,亲自打开了那把铜锁。

“请公主亲启。”

永宁公主带着一丝好奇,走上前,缓缓推开了那沉重的箱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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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想中,那五光十色的珠宝,和洁白如雪的皮毛,并没有出现。

箱子里,装得满满当当的,竟然是一卷一卷用上好的锦缎包裹着的羊皮卷轴。

她疑惑地看向阿史那那云。

阿史那云微笑着,对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她拿起最上面的一卷,解开了上面系着的丝带,缓缓展开。

借着桌上那对龙凤红烛明亮的光,永宁公主看清了上面画的东西,瞬间脸色惨白,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