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对于连接广大投资者与实体经济的基金行业而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将宪法精神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实践深度融合,把法治思维贯穿基金募集、投资运作、客户服务全流程,对于坚守金融政治性、人民性,强化行业法治观念,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锚定宪法根本遵循: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

我国宪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基金行业作为现代金融重要组成部分,需立足全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领导融入投资者权益保护各环节。宪法第十三条的财产权保护、第五条的依法治国、第十五条的市场经济等核心规定,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最高层级法治遵循,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根基,也为行业规范发展筑牢制度屏障。全体从业人员需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践行宪法核心要义:构建全链条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治体系

宪法关于财产权保护、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规定,为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监管部门深入贯彻宪法精神,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细则,构建起多层次、全链条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治体系,将宪法精神转化为行业发展的具体实践。

夯实适当性管理底线,守护投资者准入安全

宪法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的核心要义,要求基金行业必须把“卖者有责”落到实处。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业协会配套制定的相关实施指引,正是宪法精神在基金销售环节的具体体现。上述规则构建了“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匹配适当”的核心机制,从制度层面防范“风险错配”问题,通过规范基金产品风险划分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确保投资者在符合自身风险承受水平的前提下参与基金投资,从源头守护投资者准入安全。

优化存量风险处置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延续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管理人失联、被注销、怠于履职等问题,基金业协会修订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优化了变更管理人机制。指引增加“生前遗嘱”条款,鼓励新设基金在合同中预设管理人失能时的处理机制,尊重投资者的合同约定权利;简化决议文件要求,删除难以提供的材料规定,畅通变更流程;将仲裁裁决纳入办理依据,明确司法与自律衔接机制,为投资者在管理人变更环节提供了清晰的权利实现路径。同时,指引扩大管理人变更适用范围,允许已进入清算程序但未完成清算的私募基金变更管理人,有效化解存量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不受程序限制而受损。

强化执法司法联动,提升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宪法第五条明确“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这一原则在基金行业体现为“零容忍”的监管导向。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历经修订完善,引入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证券犯罪量刑标准,显著增强了对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力。监管部门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通过常态化执法和典型案件司法裁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推出多项具体措施,推动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集约式化解纠纷,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让宪法赋予的财产保护权真正成为可实现、可救济的权利。

深化投资者教育服务,赋能投资者自主决策

贯彻宪法精神,不仅要通过监管“护权”,更要通过教育“赋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基金行业积极响应这一要求,创新投教模式,开展金融反诈宣传,构建有温度的投资者陪伴体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基金法律法规、投资风险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升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既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的间接体现,更是保障投资者合法财产权的重要基础,让投资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真正实现“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有责”与“买者知情”。

三、深化宪法学习实践:凝聚行业投资者保护法治共识

本次“宪法宣传周”是强化基金行业法治意识的重要契机。基金行业应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以通俗易接受的形式开展宪法宣传,让宪法精神走进每一位投资者与从业人员心中。

对基金机构而言,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是生存发展的根本。全体从业人员要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强化宪法意识与法治素养,坚守投资者利益优先理念,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将宪法精神融入业务全流程,以规范治理、稳健运作与优质服务守护投资者权益。

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行业强。让我们以宪法为基、以法律为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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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