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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12月5日,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漳金监罚决字〔2025〕5号)显示,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
漳金监罚决字〔2025〕5号显示,同样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季洁凡(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鑫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被警告;何伟鹏(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南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林文鑫(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07日,注册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3号信合大厦A-B幢,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从事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兼业代理中国保监会批准和允许销售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业务、外汇贷款业务、外汇汇款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外币兑换业务、同业外汇存放、拆借业务,以及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315条,周边风险7303条,历史风险3024条,预警提醒5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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