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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之父有一个著名的“杜氏公式”:可以……可以……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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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式事关农村改革的历史叙事,媒体在报道相关事项时对这个公式存在不同的表述。有的媒体把它表述为:“可以包产到组,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有的媒体把它表述为: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对于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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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杜氏公式”,意思有很大差别,对于指导实践也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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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杜氏公式”的发明人给以集体经营著称的周家庄去信,内容如下:

周家庄乡党委:

小农经济由分散经营走向联合,是一个大趋势,但联合应该多种多样。周家庄选择了集体经营,和个人分包相结合的体制,只要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就应该坚持下去,并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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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提升了周家庄坚持集体经营的信心,改革之父都说话了,还有什么可以顾虑的呢?同时,要验证了“杜氏公式”应该正确表达的内容,即:在一般地区,可以集体经营;在边远贫困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这应该是改革之父真实的想法,也是符合实际的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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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历史真相,还原历史事实,对于正确认识历史很重要。有时候一字之差,就会失之千里,给认识历史造成很大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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