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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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行政处罚事项
经查明,致同所在开展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对于“上海保联”“上海太联”“重庆两江”三个房地产存货项目减值测试的审计,复核了格力地产提供的减值测算表格,将其作为审计底稿,未另行制作复核底稿。
2023年7月,致同所在收到我局调取格力地产历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的通知后,篡改了2019年至2021年度上述三个房地产存货项目的审计底稿,包括修改原始减值测算表格内容、毁损有关纸质底稿、参照格力地产2023年差错更正时使用的方法及模型补作复核底稿。
2023年8月14日,致同所将上述篡改后的底稿提交我局,并出具了完整性声明。
其后,致同所再次向我局提交2019年至2021年审计底稿,并说明其于2023年8月14日提交的底稿不是年审期间归档的审计底稿版本。
02 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1、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王某A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对王某B、邵某荣、罗某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声明
信息来源:广东监管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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