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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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2025年12月5日至6日,按照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统一部署,全市统一开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动。
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交巡联勤、所队联勤优势,公安交警积极联动巡特警、派出所民警,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整治,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90起。其中,酒醉驾23起、无证驾驶7起、超载14起、超员18起、准驾不符4起、超速24起。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 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许多一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动。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12月5日22时11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柏杨西路。
驾驶车辆:川L0***8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詹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詹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12月7日05时许。
查处地点:308线216千米500米处。
驾驶车辆:川ZE***2号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为36吨,实际车货总质量79.53吨,超载43.53吨,超载率高达120.91%。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12月6日20时49分许。
查处地点: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
驾驶车辆:川L***32小型汽车。
违法驾驶人:吴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吴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12月6日20时48分许。
查处地点:沙湾区沫若戏剧文创园。
驾驶车辆:川LG9***3小型汽车。
违法驾驶人:宋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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