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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202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学登记说明

(一)登记对象:中小学生随监护人迁移后,新户口或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二)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三)阿勒腾席热镇地区学校间相互不允许转学;

(四)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允许转学(转学登记前必须复学为在校生);

(五)鄂尔多斯市内初中转入的,或市外初中转入学籍不满两年的,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六)预申请转入基层乡镇学校或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第二附属学校、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小学、伊金霍洛旗综合实验中学的学生直接咨询转入学校,在该校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转入学校同意,到学校办理转学即可;

(七)高中阶段转学须咨询高中学校,在该校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高中学校同意、市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

二、申请登记时间

2026年2月24日上午8:30—26日下午5:00

三、转学登记方式

请家长在指定申请登记时间内通过“蒙速办”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登记

或通过电脑访问鄂尔多斯市阳光入学(中小学)学生转学登记网址进行线上登记:https://ygrx.ordos.edu.cn:49292

对于无法在线上操作的家长,可携带转学所需全部资料,前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B301窗口,届时将有教体局工作人员提供指导性办理服务。

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登记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仅注册或未上传所需资料,不予分配学校。

四、登记所需资料

(一)监护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父母亲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上传出生证或结婚证照片)。

(二)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以下第一项或第二项,租房居住的提供第三项。

1.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照片;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照片;

3.伊旗户籍居民需提供所辖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原件照片。伊旗以外户籍居民需出具在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照片。

五、分配原则

严格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班额标准的有关规定(中学不超50人,小学不超45人),合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避免出现择校、择班和大班额等问题,转学生分配根据家庭住址位置、居住方式、困难程度、佐证资料是否齐全等因素,同时结合现有学校对应年级班容量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关学校就读。

注意:每所学校每个年级须预留该年级最大班额总数的3%的空余学位,主要用于休学学生复学等情况使用。

六、领取转学分配通知单时间

登记转学的家长于2026年2月28日上午8:30—12:00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一楼102室(从邮政局后院正对的侧门进入)领取转学分配通知单。

七、转学业务咨询电话

0477—8691592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2日

丨 来源: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丨责编:郭楷彦丨校对:苏秭瑶

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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