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明火执仗抢婴儿的人,现在在法庭上抖着腿骂受害者,还放话出狱就报复。

2006年那个冬夜,山东曾某某一伙先切断了受害人家的电源,翻进院子把8个月大的宝宝从床上抢走——他们用暴力按住孩子的爷爷奶奶,任凭老人哭喊,硬是把孩子抱走卖了。这十九年里,孩子的爷爷带着遗憾离世,奶奶哭到眼睛几乎看不见,妈妈跑遍全国30多个城市,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就为了找那个被抢走的孩子。

可等到二审开庭,曾某某不仅全盘否认自己的罪行,还对着受害者一家破口大骂,扬言出狱报复。腿抖得漫不经心,像在炫耀自己的嚣张。受害者妈妈在采访里红着眼说:“一审判了他死缓,可我真怕他以后减刑出来,会报复我们家…”连同案的袁某某,一审只判了15年,她都觉得太轻——“没有他踩点带路,孩子根本不会被抢”。

法律里说“宽严相济”,可“宽”的前提是真心悔过啊!对着受害者耀武扬威、藐视法庭的人,凭什么被宽容?这起案子不只是一个家庭的血泪,更是在考验法治的底线——我们都在等一个能给受害者撑腰、能让坏人胆寒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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