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午后,暖阳铺满江门“城市原点”三十三墟街青石板。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安居法官”拾级而下,穿过巷弄走向启明里——这片百年前归侨们齐心建起的老街区,准备开展一场老街普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作为头等大事”。在江门市蓬江区委政法委“平安友约”工作模式下,蓬江区法院建立“安居法官”诉讼服务工作机制,高效化解小区纠纷,让“忧居”变“优居”,以法治之力守护这座百年侨都。
让小区服务无缝衔接
“法院的示范判决太及时了,很多业主已经主动过来交物业费了,也给我们在管理小区方面提了不少宝贵意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此前,该小区因物业合同解除引发了一场近200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正是“安居法官”运用示范判决让这场潜在的矛盾得以平稳化解。
新老物业管理交换过渡期是小区纠纷高发节点。在蓬江区某小区原物业合同解除后,新物业公司尚未进驻,原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但部分业主因对前期服务质量不满,以合同解除为由集体拒交服务费,原物业公司遂起诉了20名业主。“当时我们了解到,还有170余名业主面临被起诉的可能,若处理不当,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激化。”“安居法官”邱启杰回忆道。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解除后原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服务费。“安居法官”邱启杰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原物业公司不存在故意拖延交接的情况下,其继续提供服务保障小区正常运转,业主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遂依法作出示范判决。
判决生效后,“安居法官”联动街道走进小区,以“示范判例+类案同调+普法宣传”引导未诉讼的业主主动履行义务。最终,其余170余名业主先后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实现了“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聚焦小区治理痛点难点,“安居法官”构建起线上线下诉求收集双通道,通过便民服务卡、走访、座谈调研、“法官接待日”以及微信沟通等累计收集居民与物业公司意见89条,为23个小区协调解决各类诉求200余项,让小区居民“急难愁盼”有人管、有人办。
让小区治理焕发活力
“住有所居,更要住有宜居。”“安居法官”不仅着力化解业主与物业、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更深入小区治理,从源头防范风险,推动小区规范化运行,让治理更加精细化、法治化。
“从案件数据来看,物业纠纷中催讨物业费案件占比高达99.36%。”“安居法官”陈坚荣在梳理案件时发现,业主拒交物业费往往并非单纯恶意拖欠,更多是因为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或是混淆了责任边界,将房屋质量问题、邻里纠纷、小区乱停车等非物业服务范畴的问题归咎于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很多源头性问题需要从治理层面发力。蓬江区法院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将“案情表”转为“社情表”,通过深入剖析物业纠纷特点、成因,形成《蓬江区民事纠纷成讼情况报告》《物业纠纷白皮书》,为党委开展物业纠纷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蓬江区法院联动住建局、街道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会商机制,定期针对物业纠纷治理难点开展联合研讨,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发展,从根本上减少纠纷发生。
让急难愁盼呼有所应
居住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是群众心头的“大事”。此前,蓬江区某小区业主小邝苦不堪言,因楼上邻居擅自改动厨房烟道入口导致油烟倒灌,多次向物业公司、居委会、街道办等反映投诉。
为解决问题,“安居法官”同步推进上门调解、现场勘查、普法教育,最终楼上邻居认识到自己擅自改变厨房烟道入口导致油烟排放影响到邻居生活,对邻居造成损害要及时处理。
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安居法官”还联系物业公司共同做好督促整改工作,最终在一个月后烟道整改工作提前完成。小邝一家终于摆脱油烟弥漫的困扰,家里重获清新,楼上楼下两户邻居关系也日渐融洽。
在和谐小区建设道路上,“安居法官”既是矛盾化解的“调解员”,也是小区治理的“指导员”,更是法治建设的“宣传员”。“安居法官”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转诉为课,深入小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讲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不断增强业主、物业公司法律意识,为小区注入法治活力。
如今,蓬江区多个小区被选树为全市“美好家园”小区,邻里和谐、宜居宜业的新图景正徐徐铺展。未来,蓬江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安居法官”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更符合辖区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司法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民生温度、幸福刻度,为“活力蓬江、魅力城央”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来源:蓬江区法院
供稿:李小红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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