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

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

和含汞血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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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如果没有了

含汞体温计、血压计

我们该用什么测体温和血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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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药监局官网、央视新闻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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