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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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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银体温计将成为历史!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6年1月1日起,

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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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如下

一、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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