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溪镇规划二路(通福路-华新路)
实行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因“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工程建设需要,灵溪镇规划二路(通福路-华新路)将进行全幅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上述道路实行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交通道路
灵溪镇规划二路(通福路-华新路)
二、限制交通时间
2025年12月11日-2026年4月11日。
三、限制交通措施
(一)规划二路(通福路-华新路)全幅封闭施工期间,过往车辆、行人可提前绕往华新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等周边区域道路通行。
(二)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持理解,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在通往限制交通道路时,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引导。限制交通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特此通告。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6日
关于苍南县新增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2月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④“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26日
关于苍南县新增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2月1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3日
来源:看苍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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