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紧盯食品安全,全年查处相关案件703起,坚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天继续曝光4起典型案例,快看看这些“问题食品”你是否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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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馒头里加甜蜜素?罚!

圣泉街道李某餐饮店被抽检时,馒头检出甜蜜素(不合格)。经查,店家为了让馒头更甜,自己加了甜蜜素。最终,店家被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2500元!

划重点:甜蜜素只能用在冷冻饮品、果酱等食品里,馒头里绝对不能加!

案例2:食品安全管理员失职?个人罚1.2万!

油溪镇陈某担任某酒业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期间,没督促落实管理制度,也没组织安全培训。

结果公司生产的“江津原浆酒”等多款白酒,三次抽检都检出甲醇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陈某作为直接负责人,被罚款12000元!

划重点:企业食品安全出问题,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也要担责受罚!

案例3:鲜苕皮加防腐剂+不留样?双重违法!

德感工业园区重庆王某商贸公司生产的鲜苕皮,抽检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违规添加),而且没按要求留样。

该公司共生产20件16袋鲜苕皮,除抽样外全卖光且无法召回。

最终,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1.2元,罚款10000元!

划重点: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能用于鲜苕皮;2. 食品生产者必须留存样品和检验记录!

案例4:没证卖散装绿豆?违法!

龙华镇真某食品经营部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从别处购进绿豆卖。

最终,经营部被没收违法所得188.58元,罚款1000元!

️划重点:卖散装食品必须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要及时申请延续,没续期前不能继续经营!

食品安全无小事

这些案例也提醒大家:

买食品多留意

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一起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举报电话:

023-47519333

记者 黄娅秋 见习记者 王思月 通讯员 赵小均

编辑:陈柳颖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龙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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